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要求,非上市股份公司成立的條件
來源:企的寶財稅 時間:2022-09-06 15:22:17瀏覽次數:1095次
公司是在社會的經濟發展當初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公司的類型可以細分為很多種,每一種公司的設立條件都是不相同的,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比較常見的一種。下面就由企的寶財稅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下關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要求,非上市股份公司成立的條件的相關內容。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公司法第79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根據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東至少為2人。但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不能超過200人。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發起人認繳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數額遠高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發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募集設立。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1、權利不同:上市公司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2、條件不同: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并且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而非上市公司不用具備這些條件;
3、財務公開性:上市公司需要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而非上市公司沒有要求公開財務狀況。
4、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通;
總結:上述內容就是企的寶財稅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的關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要求,非上市股份公司成立的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我們企的寶財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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